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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出的书不宜回“娘家”

2000-01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徐立涛

许先生一个月前在北京某家书店买了一本《北京人手册》,因工作需要,此书一直随身携带。上周六,许先生再次光临该书店,进门时一切正常,出门时报警器却响了,而他根本就没买书。工作人员拦住了他,经反复尝试,报警器果然是因为许先生的包而报警,开包检查只见两本书,一本是旧书,一本就是那一个月前买的《北京人手册》。工作人员要求许先生出示购书小票,并说出具体购书时间。

而许先生无法提供该书的任何购买凭证,即使店方的电脑查询系统也无能为力。幸好,一位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,许先生的书与当日书店中所卖的书不是同一版本,真相总算大白了。店方向许先生表示了歉意,并说:“新书有时消磁不彻底,时间长了,书上的磁性有可能恢复,所以最好不要把从书店买走的书再带回来。”(《北京青年报》1.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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